面試沒有成功,那份簡歷能不能拿回來?
分類: 勞動法規
職場詞典
編輯 : 職場知識
發布 : 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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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經常去面試的時候,有時候面試沒有成功,那份簡歷能不能拿回來?回應是,簡歷是可以拿回來的,用人單位沒有任何資格扣留。 遭遇 應聘材料成了打印紙 “沒聘上就算了,誰還想著把應聘材料要回來啊?”在一家廣告公司做過兼職的王同學講述他的遭遇。畢業后,他和舍友一起到這家公司應聘廣告業務員,交了簡歷、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復印件等資料,干了一星期之后他就辭職了,舍友繼續留在那里。 不想有次聊天,舍友透露:為節約紙張,該公司竟會繼續使用求職者的應聘材料,有時翻過文件背后一看,是某個人的簡歷,這其中就包括王同學的。 “你小子原來還有個特長是朗誦啊,真看不出來。”聽著舍友的調侃,王同學心里很不高興:“應聘資料里一些信息還挺隱私的,這么做太不尊重人!” 調查 有的存檔下次再用 3月4日,銀川國際會展中心南區的戶外展板前,不時有求職者駐足瀏覽招聘信息。記者以應聘者身份,隨機撥打了展板上部分招聘單位的電話,問到“未被錄取可否退還求職資料”時,所有單位均告知可以。 一家太陽能發電公司人力資源部的工作人員坦言,從未遇到過有求職者要回應聘材料的情況,該公司會把未被錄取的求職者材料存檔,下次招聘時再用。 記者在智聯招聘等招聘網站看到,鮮有單位在招聘啟事中告知是否退還應聘材料,一家百貨公司在招聘“預算核算會計”崗位員工時,標有“本公司對應聘資料保密,恕不退還”的提示。對此,該百貨公司人力資源部工作人員解釋:“我們面試有一整套程序,最后還要給老總看應聘材料,所以要退的話很麻煩。” 說法 涉及個人作品需多加注意 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認為:“國家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不能扣留原件,但對復印件沒有提及,如果求職者索要的話,用工單位沒有權力扣留。如果遇到有單位不退還,可以試著找相關勞動部門投訴。”此外,鄭律師還提醒求職者:“像文案或設計這樣的崗位,用工單位會要求提供個人作品,這就具有知識產權,如果對方未經本人同意使用,則可以采取法律手段。” 勞動就業服務局職業介紹中心主任王梅蘭告訴記者:“如果沒被錄用,求職者要應聘材料的話,這合情合理,用工單位應該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