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我國信息化領域的第一部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4月1日實施后,電子簽名將與傳統的手寫簽名和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信息產業部有關負責人說,這一法律的實施,將大大促進和規范我國電子交易的發展。它為電子商務和電子政務的發展創造了良好的法律環境,同時也為電子認證服務業的發展提供了法律保障,為我國電子商務安全認證體系和網絡信任體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礎。
電子簽名法規定,民事活動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單證等文書,當事人可以約定使用或者不使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當事人約定使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的文書,不得僅因為其采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根據我國電子商務發展的實際需要和實踐中存在的問題,借鑒聯合國及有關國家和地區有關電子簽名立法的做法,我國電子簽名立法的重點為∶確立電子簽名的法律效力;規范電子簽名的行為;明確認證機構的法律地位及認證程序;規定電子簽名的安全保障措施。
法律規定,電子簽名必須同時符合“電子簽名制作數據用于電子簽名時,屬于電子簽名人專有”“簽署時電子簽名制作數據僅由電子簽名人控制”“簽署后對電子簽名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簽署后對數據電文內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等幾種條件,才能被視為可靠的電子簽名。法律還規定,當事人也可以選擇使用符合其約定的可靠條件的電子簽名。
職場貼士:要善于發現變化,并適應變化,不管周圍環境及你人生某一階段出現何樣的變化 ,你都應該善于發現其中的各種機遇,并駕馭這些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