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后,開始進入高校應屆畢業生簽約的高峰期。律師提醒:畢業生在整個就業過程中必須提高法律意識,尤其在和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時,一定要“多長幾個心眼”,仔細察看用工合同,不要輕信單位的口頭承諾。
現在很多畢業生認為用人單位提供的合同都差不多,只要隨便看看,簽下“同意”兩個字就行了。其實,目前市場上的招聘單位良莠不齊,并不是所有的單位用工都十分規范。畢業生要充分發揮就業協議書的作用,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在簽訂就業協議書時,首先要看協議書本身的條款設置是否符合相關政策,比如簽協議的程序是否合法、有沒有附加條款、服務期是多長時間以及報酬等。需要特別提醒大學生的是,合同中一定要寫明違約責任,一些畢業生由于沒看清合同盲目簽約,日后和用人單位產生糾紛,無法維護自己的權益。有的用人單位在合同中寫著:一旦畢業生違約,要賠償給單位1萬元違約金。畢業生想毀約脫身時才發現必須支付這么一大筆錢,后悔當初沒仔細看合同。還有些畢業生正式上班后發現單位實際的待遇和當初承諾的相距甚遠,但是簽訂的合同中卻沒有約定具體的收入,要么辭職走人,要么留下來繼續工作吃個“啞巴虧”。大家一定要記著,沒有落在協議上的東西,都不能算數。
職場貼士:保持樂觀精神,樹立與疾病艱苦抗衡的思想,配合醫生治療,減少復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