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醫生的兒子在醫院值夜班時,被謊稱病人的男子刺死,為何不算因公喪生?不久前,四川一對痛失愛子的老夫妻將雙流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告上法庭,要其撤銷此前作出的兒子之死不是工亡的認定書,重新作認定。
而雙流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則辯稱,其子之死不是因工作原因遇害的,而是因與女同事關系曖昧,被其男友報復“情殺”的,不予認定工亡是正確的。
今(18)日,雙流縣法院將對這起因一起兇殺事件引發的罕見行政訴訟公開開庭審理。
值班遇刺未被認定為工亡
2004年6月5日凌晨1時許,一名叫張偉的男子敲開了雙流縣東升鎮天立醫院的卷簾門,聲稱看病。值班醫生周建宏見他是本院護士王俊秀的男友,就沒有注意他的行動。張在周埋頭開處方時,突然掏出一把尖刀猛刺周的頸部,致其失血性休克當場死亡。
2004年10月10日,雙流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作出對周建宏《不予工亡認定決定書》。對這一認定,死者父母沒有認同,認為這一做法是剝奪了兒子的“工傷保險待遇”,遂于2005年2月18日向雙流縣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雙流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撤銷《不予工亡認定決定書》,認可周建宏被害系工亡。
各有說法“情殺”與否成焦點
在訴狀中,死者父母周辛甲、郭淑珍陳述了兒子之死理當認定為工亡的原因。老兩口說,兇手到醫院是為了搶錢,未能得逞后,就行兇殺人。兒子被害的時間是凌晨1時許,是在他值夜班的時間范圍內。而遇害的地點在醫院的診斷室,這說明他是死在工作崗位上的。遇害時,他還在為“病人”開處方,可見在死時他還在執行值班任務,進醫生的職責。現在他人死了,沒有被認定為工亡是錯誤的。
而雙流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則在向法院遞交的答辯狀中稱,沒將周遇害認定為工亡是正確的,理由是:從警方的調查和檢察院起訴兇手的起訴書中指控的事實可以看出,死者周建宏不是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死亡的,而是因兇犯張偉懷疑其女友王俊秀與他關系曖昧,遂產生報復殺人念頭。在案發前,周曾兩次向醫院請假回老家宣漢縣與妻解決婚姻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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