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一審勞動爭議案件,應當爭取在30日內結案”。記者昨日從全市法院院長會議上獲悉,深圳法院將加強勞動爭議案件審理,勞動者今后因合法權益被侵犯而討公道將會更方便、快捷。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鄧基聯在會上指出,當前,國內因企業改制而引起的拖欠工資、社會保險糾紛和一些非公有制企業違法用工、克扣工資、欠薪逃匿的勞資糾紛大幅度上升。深圳的情況也較突出。全市法院要加強對勞動爭議案件的審理,以規范企業用工行為,促進勞動力市場的發育和完善。
鄧基聯要求,全市兩級法院在審理勞動爭議案件時,要繼續堅持“一寬、二不、三快”和“實體公正,效率優先”的原則,即:法院對勞動者的60天申請仲裁期應做有利于勞動者的理解,從寬把握;勞動者起訴的勞動爭議案件,一律不預收案件受理費、不收申請執行費;勞動爭議案件必須快立案、快審判、快執行。
勞動爭議案件經過審查符合起訴條件的,一般當天應予立案,并優先排期。各區法院要固定專門的審判人員或合議庭審理勞動爭議案件,一般的一審勞動爭議案件,應當爭取在30日內結案。對于舉證能力較弱的勞動者應當加強訴訟指導,對勞動者的舉證期限可酌情從寬。
全市兩級法院今年還將與其他政法部門緊密配合,依法嚴厲打擊惡意欠薪逃匿者,認真做好先予執行、財產保全等工作,避免企業惡意拖延時間、轉移財產。同時,適當擴大司法救助面,對下崗、失業人員和“低保人員”免收訴訟費,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確有困難的,可依法減、緩、免。
據悉,去年深圳市兩級法院共審結一審勞動爭議案件9332件,為進城務工群眾追回被拖欠工資7350余萬元,并為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依法減、緩、免訴訟費1632件計791.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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