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我公司每年均要接收一些應屆畢業大學生,在這些學生的勞動關系處理上應該如何把握?公司是否可以和應屆畢業生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加上試用期?如果試用不合格,那么畢業生的檔案關系等應該轉到哪里?
解答:
1、對于應屆畢業學生是否給予試用期問題,要看你公司在甄選錄用方面的經驗而定,如果甄選方面(如筆試、面試、心理測試及體檢等)把關很嚴格,一般情況下不會出現不符合公司崗位需要的情況,那么我建議不給試用期,這樣可以防止學生離職過于容易;如果從過去幾年的情況看,把關不夠嚴格,出現過學生不太符合實際需要的情況,公司在薪酬待遇等方面有競爭力,不怕招不到適用的人才,那么給予試用期也是一種進一步甄選人員的辦法;此外還要考慮勞動合同期限如何確定等等,要綜合起來考慮,不能一概而論。
2、如果試用不合格,公司是完全可以直接解除勞動合同的,不負任何責任,在這一點上《勞動法》是有明確規定的,學生與其他新招聘的人員沒有什么區別。學生的檔案可以與學生協商直接轉到人才中心(存檔費由學生本人出),或轉到新的接收單位,如果學生不同意,公司可以直接將檔案轉到其戶口所在區勞動部門開辦的職業中心,他們會接收的且沒有費用問題。過去對學生實行見習期制度時,如果單位覺得學生不合格,即可以在見習期間(一年)將學生退回學校,但現在基本做不到了,所以見習期制度對公司已有沒有價值。
職場貼士:不管你自認為多么謙遜,也請不要在會議上說類似我的想法不成熟,只是提議大家參考一下諸如此類的話,那會使公司上下的人在內心里給你打上不信任的分數。一個人的自信是非常有滲透力的,所以在你需要把自己的設想與觀點擺在桌面上時,開門見山,少兜圈子會為你贏得主動權,奠定自己在高層心目中的地位